(1)归侨学生,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归国华侨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归侨子女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的《归国华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华侨子女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所持的住在国居留证原件及翻译件原件、住在国居留证复印件、父母一方在住在国实际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出入境记录,出入境记录可使用“移民局”微信小程序,将出入境记录PDF电子文件(带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官方电子签章)下载打印作为凭证)。
(4)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户籍中已经明确亲属关系的,提供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中没有明确亲属关系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子女与归侨、华侨是扶养关系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五年以上扶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是领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5)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